元宇宙时代 如何保卫我们的数字身份?
如今的互联网已经迎来web3.0的拐点,在元宇宙时代到来之际,面对多从头型法令前沿问题,值得深思。众所周知,元宇宙(Metaverse)是操作科技手段举办链接与缔造,与现实世界映射与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形态体系的数字糊口空间。
那么,既然是与现实世界相平行、映射,我们不禁会发问:与我们互动的对方毕竟是谁?是否可通过IP地点确认对方身份?概言之,IP地点可否在将来成为小我私家书息的掩护领域?
IP地点的相关界说
IP地点(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是指互联网协议地点,又译为网际协议地点。IP地点既存在共性也存在本性:共性在于,所有的IP地点均属IP协议提供的一种统一的地点名目,是异于现实世界中的物理地点,旨在消除物理地点之间的差别;本性在于,因特网上的每台计较机和其他设备都只有独一的地点,从而在连网操纵时,可以高效确认所需工具。IP地点是小我私家上网必须的字段,虽物理世界地理定位较为恍惚,但也一般可以定位到区(县)一级。
IP地点可分为静态IP地点和动态IP地点。静态IP地点是恒久牢靠分派给一台计较机(或路由器)利用的 IP 地点;动态IP地点则是因IP地点的稀缺而分派给电话拨号上网或普通宽带上网用户的临时的IP地点。由此可见,IP地点并非一定与一台设备绑定,会呈现同一IP地点在差异时段有多台网络设备利用的环境。
小我私家书息的界说
按照《小我私家书息掩护法》第五条的划定,小我私家书息是以电子可能其他方法记录的与已识别可能可识此外自然人有关的各类信息,不包罗匿名化处理惩罚后的信息。通过此界说,可以总结出小我私家书息的最重要特征在于“可识别性”。
作甚“识别”?“识别”的根基寄义是辨识或人的身份,欧盟立法者认为“识别”就是从一群人中区分出或人。从识别目标而言,将可识别性分为识别身份和识别本性特征。识别身份是将信息归属于小我私家或让该个别包袱信息的相应法令效果;识别本性特征是通过信息描写主体的本性特征或预测其行为倾向。
当信息指向到某个个别,却无法辨认出是谁时,称为“可识此外自然人”,在识别身世份之前均属于抽象的存在。
IP地点是否属于小我私家书息?
基于信息的可毗连性,识别本性特征只要能尽大概汇集到相应个另外信息,通过计较机的识别阐明,就能根基勾勒出一个大抵形象特征。
数字技能大大改变了本性识此外方法和本领,并提供了无限的大概。网络时代错综巨大的毗连背后,可以指向用于确定个别网络或设备的数字ID,数字ID之后则是用户。因此,在数字ID与用户一一对应之前,数字ID仍属于一种匿名个别,即“可识此外人”。
然而,固然恰似在对应到现实世界中具象的主体之前,有一道IP地点的屏障,但我们依旧认为IP地点在某种水平上至少可以识别个别特征。
将来计较机语言通过标识符来标识变量、函数或顺序性的字符序列,由此可以关联或团结相关信息,其本质是具有指向或指示小我私家浸染(但不必然能表白身份)。由于标识符属于小我私家书息识别阐明的根本,因此也被纳入小我私家书息掩护法。
较量法有必然立律例,诸如欧盟《一般数据掩护条例》在小我私家数据的界说中罗列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定位数据、网络标识符等标识符;美国在行业实践或非凡立法中也遍及利用“小我私家可识别信息”即标识符。
依据标识符是否对应到现实中的详细小我私家,可分别为直接标识符和间接标识符。直接标识符,即独一关联信息主体身份的标识符,如身份证号码、指纹等。间接标识符则须团结其他信息相团结可以识别详细信息主体身份的标识符,不行单独识别。
鉴于标识符进入法令视野后的领域仍存争议,暂时将今朝具有可识别性、但无法直接识别信息主体身份的IP地点纳入间接标识符。依据前述分类,静态IP地点属于电信部分挂号的信息,可以识别到特定的利用者,若利用者为小我私家则虽然应属小我私家书息;动态IP地点虽无法识别详细的小我私家,但可以通过利用者范畴大幅缩小主体范畴,并团结其他关联信息锁定详细信息主体。
综上而言,笔者认为IP地点属于小我私家书息。
IP地点在实务中激发的
小我私家书息问题
事实上,在元宇宙到来之前就已存在判例认为,IP地点属于小我私家书息。IP地点在其原有成果之上,又增添了位置识此外成果。其机制为:移动智能终端操纵系统(如iOS、Android)对APP开放对移动智能终端资源的会见许可,若用户授权同意,则意味着APP开拓者可通过系统获取到该用户当前地址的地理位置,一般通过GPS、WIFI、基站等方法获取定位,准确在几米以内。这也表明白为什么我们在下载新的APP之时会被弹窗提醒是否授权地理位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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